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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十七(2) 扎麻百把穿敌甲, 胸怀全局援双吴


七十七(2)扎麻百把穿敌甲,胸怀全局援双吴

岳飞早知二吴为人。吃喝嫖赌不算,吃空名字克扣军饷,似并非良善之辈。也真看不上二吴弄些歌伶舞妓到营中日日寻欢。

但大敌当前,应以国事为重。这也是岳帅严于律己宽厚待人的过人之处。

吴麟曾与岳家军同守过大散关。当时与岳帅手下关系不错。此刻要入岳帅中军帐,早有人回报岳帅。岳飞听说吴麟亲来,必知他无事不登三宝殿,马上着大将张宪出营门相迎。

从西营门到中军,大道笔直。两旁树木生机盎然,修剪得整齐茂盛。

吴麟也是饱读兵书之人。他见军营如此布置,不由连连点头。他知道,一进营门,如此干净通畅,绝非真像。那是岳家军独特的战阵。表面似无有效设防,实则杀机四伏。外人不明就里,策马直攻中军帐,那是非要着了道不可。

边走,吴麟边想,自己在和尚原则是另番埋伏,能不能诱杀金人,可就在今天自己的两片嘴上了。

吴麟再走,已经看到士兵们正分队演练。兵与将皆着不同色的号坎,阵列变幻,干净利索。但吴麟尽其所学,终究没弄明白这是什么阵。反而,越看,越加眼花缭乱。吴麟本是方面军副帅,看不明白也得端个架子,不好意思下问张宪。所以他越走,心中不由莫名烦躁。

他心想,人家岳飞如此苦练强兵,世所未见。为什么如此刻苦,当然是为打胜仗,建功立业。自家练兵,并没有岳家军一半的努力,凭什么嘴上摸石灰,向人家白白张口要刀?

此次吴麟到岳营,还真是空手套白狼。宋朝庭本来就重文轻武,暗中极怕军队坐成尾大不掉的局面。所以把军队分成好几种待遇。同种不对,互相不沾边。让他们彼此对立,互无往来。互相猜忌,互相排挤。

军队又没什么钱。属于穷而捉襟见肘的一团人。二吴当然也没什么银子。就是有钱,他也无法买卖军火兵械。所以吴麟到岳飞这,只能是借岳家军的扎麻刀。这个借刀,还真前所未有。怎么开得出口?

他越想越没底,连走路,脚步都有些不稳起来。好像踩在棉花上一般。

另一边,岳帅见吴麟前来,亲自迎出帐外。

吴麟见过岳帅,双脚一软,一躬到地。

好歹这也是领军的副帅。岳飞见如此大礼,连忙亲手搀扶。

吴麟满面惶恐,双手奉上兄长的信,言金兀术领兵来犯,皆着一种新式盔甲。二吴部队兵器不济,无法洞穿金人新装之牛皮甲。他说罢,令手下献上,。金。人。两新甲与岳飞观瞧。

岳飞仔细查看了牛皮甲,并分与众将一同观验。

大家见此甲的确不同凡响。其重量不到一般铁甲七成,但皮韧无比。甲外还罩有钢环。蘸火精钢所制,坚硬无催。

众人心想,也就是金国,为了打仗,竟然下了这么大的本钱。



书中暗表,金国人确实是十分优秀的民族。其脑力,已在周边不少民族之上。其体魄耐力,更胜过中原人氏。其心气,直想征服世界。其纪律,又是同心同德,令行禁止。

宋朝多少将领,屡屡败于金人,应了这么一句话。,‘不是我们不行,是敌人太强大了’。就如这次的牛皮甲,其昂贵而有效的材料,精工细制的作工,实在是把一般的宋朝军需品大大地比下去了。但是牛皮甲这回碰上了扎麻刀。

吴麟献金甲之后,把话就立马引到正题。

但见他随便从岳飞帐中士兵手里要了扎麻刀。轻轻举起,顺手一挥。

众将耳轮中只听得‘噗哧’一声,那牛皮甲登时划破。甲上所嵌之钢索,齐刷刷斩断。再看那精心鞣制的牛皮,一个大口子翻出来,早就砍得不成样子。大伙见了,不由都点点头。

吴麟又取了自己的佩刀,拱手请大将张宪亲自试之。

张宪将佩刀擎在手中观瞧。见雪亮的刀身,上面隐约可见梅花纹理。黄金包就的刀挡儿,上书吴麟二字。再往下,乃是象牙的刀柄。上嵌猩红的宝石。

这刀只能是副元帅以上才能佩戴。乃是兵部着能工巧匠为上了阶级的军官所制。整个大宋,不超过二十把。

张宪乃身经百战的将军。什么兵器没见过?他方才又见了金人的牛皮甲,早知吴麟这把刀不灵。他怕把吴麟宝刀就此砍坏了,举刀在手,实在是犹豫不决。不断给吴麟使眼色,但吴麟又把眼色使回来。

张宪无奈,挥刀往那牛皮甲上砍下去。只听‘嘡啷’的一声,大家定眼观瞧,什么事也没发生。刀倒是没事,可甲也没坏。

吴麟见状,知道张宪是舍不得他的刀,只好笑笑,自己亲拿刀。他高高举起,用尽丹田力,猛地砍下来。又是‘嘡啷’的一声。大家再次定眼观瞧。

金人的牛皮甲上起了一道白印,个别钢环似有砍痕。再看吴麟的宝刀,可不得了了。刀上竟崩了黄豆大的缺口。

牛皮甲如何这般厉害?还要从东部草原上一种奇特的动物说起。

此种动物有头似鹿,但没有鹿般的尖长之角,难以抵御豺狼虎豹。它脖子像马,却不如马之机警灵活。动物身子有如黄牛一般,体形硕大。可不能像牛那样反刍,所以必须逐丰盛水草到处迁徙。它的腿跟野驴相仿,但是偶蹄,故不能如野驴那样急奔长跑。

这种动物有时跑到河北北部,当地人称四不像。大部分时候在蒙古草原以东,老百姓叫它蛮牛。偶尔西迁至辽夏,又被叫作角马。

这蛮牛四不像并不如鹿马牛驴各有绝技对付天敌,又如何生存?

原来它也有一项绝活,那就是皮厚。草原之上,最厉害的不是虎豹,而是群狼。这狼它成群成队,亿万斯年的优生劣汰,速度快,围攻猛,牙齿利。攻杀战守的生存之术代代相传。

可群狼对付不了这蛮牛。狼牙再利,咬不透牛皮。一般的鹿马牛驴被狼攻击,都是拼了命的往起站立,企图逃跑。蛮牛不然,它不怕咬。狼上来后蛮牛就地十八滚,光压,就把来咬的狼压个好歹的。

金人聪明,专捉蛮牛来做牛皮甲。一般枪扎不透。当然锋利的刀可以将皮割开。于是牛皮甲的发明人在甲上装了钢环钢索。能割皮的快刀它不能碰钢。所以这牛皮甲软硬不吃,刀枪不入。

可有道是‘一物降一物。’牛皮甲碰上了扎麻刀。其刃口之利,吹毛尚断,那牛皮更不在话下。而刀锋还坚韧,遇钢不崩不卷,一斩而断。

这里,就看到精良技术的用武之地了。

可岳家军的刀,那可是‘奶妈抱孩子,人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