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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4章 你可知道我为何打你?(1 / 2)


“这样吧,难得来一趟,今晚你们就在白鹿县尽情玩,晚了找家酒店住下,明天一早再回郝家村。”郝常兴微笑道,看到白鹿节的气氛,他也突然有了回家的感觉。

“哇呜,谢谢爷爷!”小呆萌上去啃了郝常兴的脸一口,把郝常兴乐的合不拢嘴,小呆萌听话可爱,大家都已经把她当自家人了。

其实她的称呼挺怪的,师如父,她叫郝常兴爷爷也没错,但她又叫江若雨姐姐……

几人下车后,就在街上逛了起来,郝仁和江若雨倒没啥,他对这个地方没感情,所以两人都是跟着小呆萌,她跑哪两人就跟到哪,当然还有牛牛。

晚上六点多钟,众人正想找地方吃饭,郝仁接到一个陌生来电。

“喂,是郝仁吗?”电话对面是个男声,听起年纪不算大。

“我是。”郝仁道。

“郝仁啊,我是郝博诚啊,就是你二伯的孩子,说起来,你该叫我三哥呢,上次你到苏州的时候,我们还见过的。”

“哦,有事?”

“你现在是在白鹿县吧?这样,兄弟姐妹们难得聚齐,你现在到白鹿酒楼的天方厅来,大家伙好好聚聚。”

“好。”

既然要认祖归宗,郝仁没理由拒绝,而且,不是所有的兄弟姐妹都是那么讨人嫌的,比如桐桐那丫头,就是很好的。

白鹿酒楼共四层,一、二楼是公共用餐大厅,三楼是地园厅,四楼是天方厅,这两个楼层都是摆宴席用的,装修方面,采用的是古典风格。

郝仁一行人来到天方厅,这里已经被清空,只有一张三十人座的大圆桌。

桌子基本坐满,男男女女的,郝仁还看到,那位傅新义也在座,而他坐的正是首位。

现在只余角落位置的几个空位,面对郝仁的到来,也没有人上前来打招呼,只有桐桐跑跑过来扑到郝仁怀里,欣喜道:“郝仁哥哥,你来啦。”

“嗯嗯,桐桐最近乖不乖?”

“桐桐乖!”

郝仁摸摸她的脑袋瓜,随后大马金刀带着江若雨和小呆萌落座,最后还剩个座位,牛牛直接跳上去了,某些时候,它没把自己当狗。

“这谁家的狗啊,怎么这样!”

桌上的几个女生捂着鼻子做出厌恶的表情。

实际上,牛牛身上是不会有异味的,它毕竟不是普通的狗,相反,因为它的修为已达人仙之境,身体还会不受控制的散出自然的清香,非常纯粹不刺鼻的那种。

郝博诚问道:“郝仁,这是你家的狗吗?”

郝仁道:“是,它叫牛牛。”

郝博诚道:“让它下去吧,这样总是不太合适?”

郝仁淡淡道:“有些人长着人的身体,内心却连狗都不如,我这条狗……别看它是条狗,实际上它是只聪明善良通人性的狗,比某些人强多了。”

听着这话,众人的脸色都不大好看。

桐桐走到牛牛边上的座位处:“姐姐,你和我换个位置吧,我不嫌弃牛牛。”

那位郝家少年求之不得,当即和桐桐换座。

桐桐还伸出雪白的小手摸摸牛牛的龅牙,突然笑嘻嘻道:“牛牛这口龅牙好可爱。”

可爱?

原来我的龅牙很可爱么?

牛牛心头一酸,感动得快哭了。

“够了!”桐桐的亲姐姐郝琪琪怒斥一声,转而对郝仁道:“郝仁,能让你来吃饭已经是给足你面子了,你现在又让一条狗上桌,这是什么意思?”

郝仁瞥了她一眼,平淡道:“牛牛和你们同桌吃饭,你们该荣幸。”

人仙之境,能带上一个‘仙’字的,岂是泛泛之辈?

说明白点,牛牛这样的存在,在地球就是俗世神仙,倘若它庇护一方,死后是会被当地人立庙供奉的。

所以说,以在座的平凡人,不应当感到荣幸吗?

如果不是郝仁,他们一辈子也接触不到这样的存在,当然他们并不知道这些。

“呵呵,呵呵。”首位的傅新义忽然冷笑出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