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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第九十一章


此为防盗章, 防盗比例为60%,防盗时间为48小时。

他穿越到这部剧当中的时间并不久, 对这个世界、以及现在正生活的城市都了解甚少, 大概是因为职业病的缘故, 这让沈宵始终有一种不安定感,他今天主要就是想要好好了解一下这座城市, 以及寻找一个合适的办公地点。

是的,办公地点。

沈宵穿进的这具身体原主是学建筑的, 说起来也是知名学府毕业,接受过高等教育,在校时还曾参加过不少比赛, 拿过一些含金量很是不错的奖项,刚毕业也收到了不少建筑领域知名企业的邀约,本应有一片锦绣前程,奈何人品低劣,抗压能力几乎为负数。

在公司上班不到半年时间就因为受不了客户和领导而果断辞职, 不但心安理得的在家里吃起了软饭, 而且还迷上了赌博,把之前攒下的那点家底全部输了个精光不说, 还倒欠了一屁股的债, 搞得催债公司三五不时的就会上门骚扰。

可以说江子溪的上个工作之所以会丢掉, 就和原主沈宵脱不开干系, 要债的人找原主要钱, 原主拿不出钱就果断把自己妻子给卖了, 先是威胁江子溪帮他还债,在被江子溪拒绝后,转身就把江子溪工作的地点告诉了要债的,以至于那帮人找到了公司。

当时江子溪正在谈一个重要的客户,本来都已经差不多谈拢就要签约了,却因为那帮人的出现全部给毁了,不但单子跑了,给公司还带来了很不好的影响,以至于公司领导轮流找了江子溪谈话,使得江子溪丢了工作。

沈宵虽然也学过一些建筑方面的知识,但他所学习的那些东西大多是用于军事方面的,并不算特别专业,充其量只能算是半吊子,而且与现阶段市场需求的完全是两个概念。

学过建筑的也应该都知道,这并不是一门可以速成的专业,而是需要大量的知识储备以及实际操作才能够学好并胜任的工作,沈宵现学显然是不现实的,他也并没有打算重新拾起原主的工作。

相反,沈宵是打算另辟蹊径,直接转行到他比较擅长的领域上来。

当然,这并不是指重操旧业,毕竟且不说原主这战斗力还不如一只大白鹅的弱鸡身体素质,单说年龄方面原主的年龄就早已经过了参军的最低限制了。

不过其实倒也不是完全行不通,他确实可以凭借自己的身手通过一些特殊途径特招入伍,但沈宵却暂时并没有这个打算。原因很简单,若是这具身体是孤身一人也就罢了,但偏偏这具身体有妻有子,沈宵必须对那对母子负责。

他以前高危高死亡率的职业肯定是不能做了,于是沈宵退而求其次,准备转行从事安保方面的工作。

之前在部队里时,沈宵没穿过来之前有个发小,俩人一起当兵一起进了特种部队,又被分在了同一个小分队,只不过他这个发小在一次任务当中受了重伤,即便治愈后,身体素质也不再适合高强度作战,无奈之下只能退役。

他谢绝了部队领导将他转为文职的好意,不顾上级的挽留直接退役专业了,沈宵知道他这是害怕触景生情。

其实做他们这行的,想要全身而退几乎是不可能的。中途退役无非只有两种结果,一是因伤退役,二就是牺牲。

牺牲的或许还好一些,最怕的就是伤残,虽然国家会发放不菲的抚恤金,可病痛是一方面,心理问题也是另一方面,每年需要用于治疗的就是一笔不小的数目,更何况有些人还需要养家,那笔抚恤金也只是杯水车薪罢了。

看着自己发小日益消沉,沈宵就和队里的战友一起想了个办法,凑了些钱给发小,让他开了一家安保公司。

当时做这件事情的初衷其实很简单,只是为了帮助一下发小和与发小有相同际遇,因伤或是退役后与社会脱节的退役军人,给他们一份稳定的工作,尽可能的改善或是让他们与社会有一个缓冲。

可谁都没想到,那家安保公司居然真的做了起来,并且越做越大。

想到以前的事情,沈宵摇了摇头,他并不是那种永远活在过去的人,既然机缘巧合之下让他捡回了一条命,他就一定会珍惜,好好的活下去。

这一上午,沈宵几乎将市中心这一片地方考察完了,对于位置和租金心里也有了数,刚踏出一家写字楼时,接到了来自江子溪的电话。

小锐的幼儿园已经联系好了,是一家私立的双语幼儿园,环境挺好,师资也不错。下午还得去办完手续之后,明天就可以去上课了。

沈宵点头应了后,江子溪停顿了片刻,才又问道:“你忙完了吗,用不用我去接你?”

闻言,沈宵刚要回答,突然听到身后传来一声刺耳的尖叫,接着整个人都被一股巨大的冲击力撞到了一边,若非沈宵反应迅速,恐怕十有八九是要摔倒了。

沈宵刚刚站稳,就听到耳边传来了歇斯底里的声音:“救命!抢孩子了!!”

“拦住他!!”

听到叫喊声的沈宵定睛一看,就见面前跑过一道黑色的身影,明明不过刚入秋,那人却裹得非常严实,更重要的是那人怀里还抱着一个不停直哭的孩子。

这下,沈宵再顾不上其他,几乎是条件反射的就朝着那道身影追了过去。

而此时原本正在和沈宵通话的江子溪盯着已经显示被挂断的电话,眉头紧紧地皱了起来。

想起刚才从电话那端传来的嘈杂声音,江子溪心中有些不安。

该不会……出什么事吧。

大概是他来的太早,健身器材区只有零星几个上了年岁的老大爷在做着晨练,沈宵也没有去打扰别人,而是转身去了单杠那里做引体向上,大概是因为早上做了俯卧撑,这具身体又实在太缺乏锻炼,所以不过一组的引体向上做下来,沈宵的后背就已经被汗水给打湿了,两条手臂也无意识的发颤。

本来还想再多做一些的沈宵看着打颤的手臂,颇有几分无语,这身体到底得有多虚啊,才这点训练量就已经抖成这样,简直连部队里刚入伍的新兵蛋子都不如。

引体向上肯定是没法做了,眼看健身器材这里的人越来越多,为了不引人注意,沈宵直接晨跑去了。

绕着小区周围慢跑了两圈后,沈宵差不多就已经把这一片儿的地形给摸的八九不离十了,路过早点店的时候,还顺带着给家里的江子溪和小孩儿买了两份早饭。

沈宵拎着早饭回家的时候已经快要七点了,他打开房门,发现客厅的灯居然是亮着的,江子溪正在厨房里忙活着什么,房间里飘着一股淡淡的奶香味,很是好闻。

厨房的橙色灯光把江子溪笼罩在其中,使她整个人看上去都柔和了不少,一晚的休息过后,江子溪今天的气色看上去比昨天要好了很多,在听到开门声时,江子溪用勺子搅拌牛奶的动作略一停顿,转头看向门口,与沈宵的视线撞在了一起。

从她的眼中,沈宵能够看到明显的厌恶与戒备,江子溪就像是刺猬一样,每次看到他都要炸起浑身的尖刺,大有只要沈宵敢伤害她,就立刻用身上的尖刺戳死他的架势。

对此沈宵在理解的同时也有些无奈,在江子溪戒备而又冰冷的视线里,沈宵晃了晃手里买来的早饭,道:“我买了早饭。”

在听到这句话,看到沈宵手里的早饭后,江子溪心中闪过一抹惊讶,可脸上却依旧不动声色,冷淡道:“不用。”

见状,沈宵也没再说什么,而是走到厨房碗柜里拿了两个小碗,把买的粥放在桌子上,埋头安静而又快速的吃起了早餐。

他本就不是什么能言善辩的人,平日里接触的不是部队里的队友上级,就是与任务有关的任务目标,所以对于哄人,尤其是哄女人这种事情,沈宵是完全做不来的。

尤其这个女人还是他妻子,这对于母胎solo的沈宵而言无异于雪上加霜。

江子溪把锅里热好的牛奶倒进了杯子里,刚好两杯。烤面包机也在这时候弹出了烤好的面包,江子溪开始用刀子给面包上涂抹果酱,一切都做好后,这才将早餐端到了桌子上,自己则在沈宵身边坐了下来。

两人各吃各的,谁都没有开口说话,气氛有些怪异,半点没有家庭的温馨。

就在这时,安静的客厅里突然传来了一声清脆的门响,只见儿童房的房门露出了一条门缝,一个毛茸茸的小脑袋从门缝里钻出来,沈锐的小脸上还明显带着尚未完全清醒的睡意,努力睁大眼睛朝着客厅看来。

听到动静的两人不约而同的停下了手里的动作,扭头齐齐朝着小孩儿看去。

江子溪放下手里的面包,走到沈锐身边将他抱起来,带他去洗手间里洗漱了一番,几分钟后拉着小孩儿的手再次回到餐厅,将沈锐给抱到了她原本的位置,把准备好的牛奶和面包放在了他面前,笑着道:“快吃吧,今天涂了小锐最喜欢的蓝莓酱呢。”

沈锐连忙点了点小脑袋,接过江子溪递过来的面包,刚准备往嘴巴里送,余光却注意到身边的沈宵,沈宵的面前既没有牛奶也没有面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