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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第一个吃螃蟹的(2 / 2)

又煮了一阵子,杨彬用筷子试了试,感觉己经熟透,于是便让来福、来旺两个把锅里的肉倒进另一个木盆里,用焦糖水往上面一浇……

白里透红,晶莹如润玉,香气四溢;至于味道,苏童忍了许久,这时己经无法再忍,伸手拿着一个猪前蹄就啃。

咬了一口之后,猪蹄太烫,他便换手,然后又是一口,一副迫不急待的样子。

这幅样子感染了柱子,然后伸手拿了一个猪耳朵……

铃铛一双大眼水光潋滟,浇上焦糖水之后的猪头肉给她一种脱胎换骨的美!

她也想尝尝,只是出于女孩子的矜持,不好意思,但她把细长的手指放在了唇边,希望杨彬能看到、懂的。

但这无异于对牛弹琴,杨彬虽然看到了,但他前世就是一个单身狗,哪会懂得这微妙的古典肢体语言!

相反,他嚷嚷着让来福、来旺把木盆抬到外面的车上去,他的脑海里闪烁着前世的画面:夕阳下,一车卤菜走来,傍晚的游人围了过去,挑挑捡捡……

至于卖卤菜的位置杨彬早己选好,那就是锦江楼的门口——酒楼的位置当然是好的!

把卤菜推到了酒楼前的柳树下,来福便转身去拿称与油纸去了。

而毕竟是第一次这么做生意,杨彬虽然有信心,可也有些忐忑——杨彬估计这些人能接受,但能不能很快接受,杨彬心里却没有多大的谱。

香气弥漫,但下午路上行人少了些,路过的也被香味吸引,但看是猪下水,停了下,便又飘然而去。

锦江楼二楼最西间,苏清华透过窗缝看着底下的一幕,俏脸上的表情看穿一切,心中也一片坦然:“他哪知做生意的凶险,我都做不好,十两银子让他买个教训也值了!听铃铛说他在读历,看来是有些底子了,等父亲从金陵回来,我求父亲给他捐个捐生,让他去读书……咦!这味道好香!”

“有敢第一个吃螃蟹的就好了,有几个尝一下,就能打开局面了,也许是时间没到……”

……

锦江楼东三百丈处,宁王陈常络、府尹刘寿正穿着便服,慢慢走着,身后明里只有三个随丛。身前一头黑犬开道。

虽是便服,但刘寿曾修堤引渠,官声清廉,很的百姓爱戴,所以很多人见是他,又见他陪客,便远远的行了个礼,然后匆匆而去。更多的却是交头接耳的议论着。

“十七年了,繁华依旧呀!”

故地重游,陈常络感慨万干,丝竹燕语声里,仿佛那一道丽影又浮现在眼前……

“旺、旺旺!”

一道狗叫声,把他从回忆中惊醒,他抬头一看,只见街道的铺面里,黑的、花的、白的、狸的,各色各样的土狗正从铺面里钻出来,蜂涌着向前。

而他的爱犬小白也向前跑着,随后又转回了头,在他脚边‘吱吱’了两声,摇了摇尾巴,然向又向前跑去。

“怎么回事?”

陈常络愕然了一下,小白从来是和他形影不离的!他瞧了眼刘寿,加快了脚步。

……

黑的、白的、花的、狸的,身前身后,左左右右……

它们或者摇尾乞怜,或者流露着单纯渴盼的眼神,也有急的‘嗷嗷’叫的。

柱子、来福等虽然努力驱断,但敌进我退,敌退我进,狗狗们以木盆为中心,形成了一个包围圈。

杨彬心中啼笑皆非,没想到第一个要来吃螃蟹的居然是一群狗狗!

不过令他感到窃喜的是,狗狗之外己围了一群看热闹的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