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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章:二百对二


我不是哭他,我是气阿秋,她怪我把天涯气走,明明是你把他气走的,她却怪在我头上。多少年的朋友,就这样完蛋了。孙云美不断的叹气。

王战一愣,不是你说的,是冒充情侣吗?

不算你头上算谁头上?

女人一遇到感情事就失去理智,王战觉得自己不能再和她扯这事情。可目前的情况来看,也不适合谈自己想谈的事情。

一个女人在哭,常守在人家身边是不礼貌的,王战打算起身告辞。不料孙云美却主动提起上官云梦和高渐离。

你们的事我己经知道了。高渐离来找过我。孙云美突然说道。

知道了就行了,那我走了。王战觉得实在没有什么好解释的。

你为什么要答应他们?你傻的啊?他们二对一,你打得过吗?孙云美忽然大声的朝王战吼道。

恐怕她是误会了。

她一定是误会王战是为了她才去与上官和高渐离单挑。

不过王战却也乐得做个人情,说不定还能赢得美人青眯,随即笑了笑道:为了你,值得!

在没有等孙云美反应过来,王战就以一个非常帅气的姿势转身离开,他要的就是这种效果,要让她为自己的坚决而迷乱。

不过这个姿势,颇像某洗发水广告:用XX,就是那么自信

洪城的夜晚灯火迷蒙,无数霓虹霞映了黑蓝色的天空,街道之上,车水马龙,而这城市之中的夜生活,才刚刚开始,人们停止了一天的劳碌奔波,都在这月光与霓虹的映照下享受生活的乐趣。

美丽的夜景,清爽的空气,茶余饭后,很多人都有逛夜市的习惯,上官云梦和高渐离也不例外。

自从高飞被踢出学校,两人就莫名其妙的好了起来,大有孙刘联合的架式,两人的个性也又和孙刘差不多,各自肚子里有个小算盘。

两人喝了点酒,有点高,但没有高得太历害,称兄道弟的,嗓门比谁都大。不过,他们的嗓门大也是应该的,毕竟他们在X大也还是算得上响当当的人物。

两从从酒吧出来,又窜进溜冰场,在溜冰场里面碰到喝得酊酊大醉的阿秋,阿秋失恋失得神志不清,见到谁都以为龙天涯。

天涯,你不要理王战那小子,他是故意气你的。阿秋竟错把高渐离当成了龙天涯。

高渐离长得高大帅气,出门倒不是没有遇到过女孩主动投怀送抱,但这么漂亮的女孩却是第一次。这可是送上门来的肥肉啊,肉在嘴中,哪有不尝之理?

小姐,我不是龙天涯,不过你可以把我当作龙天涯。高渐离的一只手己经揽上了阿秋的腰。

阿秋顺势倒时了高渐离的怀里。

而高渐离也不客气,直接伸手探进了阿秋的内衣里,开始把玩起她胸前的突起来了。

上官云梦正红着想思索为什么自己没有遇到过这种艳遇,突然看到一个红头发小子推了高渐离一把:你小子是谁?这妞是我先看中的。

靠!怎么说高渐离也是一方老大,这样子被一个红毛小子欺负,怎么可能忍得住心中的怒火?

高渐离眼睛一瞪,二话不说,反手就是一耳杂,重重的扇在红毛小子脸上。

红毛小子被这一巴掌扇的愣了半天,然后突然缓过神来,恶狠狠的指着高渐离说:你他妈的敢动手?好,小子,你有种就在这里等我两分钟!

等你两个钟都没问题。高渐离打了个哈哈,他可没把这小瘪三放在眼里。

随后,高渐离掏出手机给兄弟们打了个电话。

在学校里面,上官云梦与高渐离是平分秋色的局面,可走到外面,两人还是一致对外,于是上官云梦想了一下,也掏出手机给手下打了个电话。

两人做梦也没想到的是,红毛小子真的只用了两分钟就搬来了自己的老大,一个彪形大汉闯入视野,身后浩浩荡荡的一大群人,不下一百人。

两人吓出一身冷汗,这才意识到,外面的世道与学校的区别是很大的,连忙甩开阿秋,扯腿想逃。

可两人还没来得及翻墙,就被抓了个正着,轰的两声,两人被当成野狗一样被抬起来扔到溜冰场中间。

红毛小子的人把两人围了个水泄不通。

小子,也不问我老砍是什么人,我的人也敢动?你们他妈的是或腻歪了吧?彪形大汉亮出了胸前花花绿绿的纹身,报了一下家门,马上命令手下把两人架起来。

2对100。

完全没有任何胜算,反抗就是死!

上官云梦和高渐离当然不是傻子,所以根本没有做任何反抗。

你们有两个选择!老砍慢吞吞的说:第一个选择,断一只手,第二个选择,断一条腿。

有没有第三个选择!高渐离可怜兮兮的问。

有!老砍大声说:第三个选择就是在前两个选择当中任选一个。

高渐离在心里把老砍骂了个翻,这他妈不是摆明了要玩人么?

上官云梦忽然挣脱,抢过一把砍刀,朝着老砍的面门直劈过来。老砍暴退,刀锋沿着面门滑过。

好险!老砍顿时被吓的出了一身冷汗!而老砍在江湖上腥风血雨了多年,什么砍杀的事情没有经历过?在上官云梦再次挥刀砍过来的时候,老砍就着身体向后退的劲力一脚踹了出去,刚好命中了上官云梦的肚子上。

上官云梦只觉得肚子上一紧,跟着踉跄了几下,刚站稳就看到老砍抬起了一只手。

杀!他妈的!老砍彻底被激怒了,举起的那只手突然放下,并且暴喝一声,手下的小弟迅速把上官云梦围在了中间

其实王战也是个喜欢晚上闲着没事逛街的人,不过他却没有女同胞们的爱好,因为他从不逛超市和商店,只是在街上走走,看看繁华的都市,欣赏曼妙的夜色,任由思驰聘。

他很喜欢这种闹市中的精神上的静。

古人所说的大隐隐于闹市,大抵就是说的是这种精神境界吧。

而特别凑巧的是,王战在逛街的时候碰到了熟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