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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章 人民的名义欧阳菁9(2 / 2)

把侯亮平写进煤矿股东的事,早在“孩子落入他人之手”之前,是不可原谅的。

——

关于煤矿股东的事,侯亮平的确不知情。

但是,若要证明侯亮平参与了煤矿事宜,只凭煤矿的工商登记资料,就够了。而要证明侯亮平完全没有参与,根本就不知情,就不是那么容易的事情了。

因为复杂,所以原剧把这部分忽略了。

杨丹特别指出这一部分,自然是不想这事被忽略。

——

随后几天,侯亮平、陆亦可都没到招待所来,并且林华华还经常被抽走。

常驻招待所的,也就陈群芳了。

当然,林华华被抽走的时候,会临时另外派人过来顶班。保证杨丹的看守在二人以上。

——

当林华华又一次过来的时候,杨丹明显感觉,林华华的态度变了。

杨丹此时,是欧阳菁的智商和情商,对林华华绝对形成碾压。因而几句话一试,林华华就投降了:“欧阳行长,这次真的好险啊。多亏了你……”

“你是说蔡成功背地里果然把侯局长弄成煤矿股东了?”杨丹问。

林华华说:“就是,这个大坏蛋,黑良心!”

杨丹问:“那我算不算又立了一功啊?”

林华华握拳:“肯定算!虽然这会没登记,但我肯定不会忘的!”

杨丹自然没要求林华华立即登记。侯亮平、陆亦可都不在,林华华记了恐怕也不算。

过了一会儿,林华华说:“哎,欧阳行长,我问你个事儿,你不要生气啊。”

这是,要发展闺蜜的语气吗?

“什么事,尽管问。”

“我就问问你当时为什么要跑啊?”

“这事很简单,跑了,才能自首啊!”

“你说你逃跑,就是为了自首?还有这样的?”

“这事可以有,”杨丹说,“虽然各种立功都是减刑因素,但自首绝对是最重要的因素。”

“那我算是服了你了!”

——

煤矿股东一事,证明侯亮平的清白的确复杂。一个多月后,事情才告一段落。

这天上午,侯亮平、陆亦可来了。

首先,侯亮平向杨丹表示了感谢。

杨丹的态度还是那样,谢就不必了,算立功就好。

“你放心,绝对是重大立功!”陆亦可立即吩咐林华华登记立功事宜。

几下弄完之后,就开始收拾。

陆亦可解释:“欧阳行长,你不是说要三个小时嘛。三个小时,内容太多,就这么记录的话多半会有遗漏,所以需要录像——你可以理解吧?”

您与你,并不完全是尊称不尊称的问题,还涉及到是否亲近的问题。现在,陆亦可感觉杨丹亲近了,所以用你不用您。

“谢谢。”

——

“开始的程序照旧啊,”陆亦可说,“姓名?”

“欧阳菁。”

“性别?”

“女。”

“年龄?”

“五十岁。”

“欧阳菁,这次你来检察院自首,是准备交待什么罪行?”

“受贿罪。”

“好,你开始交待吧。”

——

这部分内容,有两层含义。

第一层含义是针对零口供的。

一个人,如果什么也不说,是很难审讯的。为了防止“什么也不说”,就有了姓名性别年龄这些问题。这些问题,通常都是跟案情无关的,是不需要保密的。

但人就是这样,一旦开口,要想收住,就困难了。姓名性别年龄虽然都是小问题,但只要开了口,后面就很难守住。于是,在交待了姓名性别年龄之后,嫌疑人多半就会说一些、隐瞒一些。

对执法人员来说,不怕你说假话,就怕你什么也不说。

第二层含义,是为了奠定审讯(讯问)与被审讯(被讯问)的关系,让被审讯(被讯问)者更老实。

——

杨丹既然自首,自然不可能零口供。这是因为,自首不仅指主动投案,还包括要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

所以杨丹要注意的,就是不能太老实,要坚持按照自己的思路来交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