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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一章 潘四号

第九十一章 潘四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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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此时对方魅数剧减,与我和小罗子对抗的只有姜大人、潘准、秦江南,以及困在追魂铃里的秦相,可我们面对的,却是七哥哥最得力的干将。

夏娃乃众生之母,陆判哥哥意在用她倾倒亚当的非凡魅力来引导芸芸众生屈服,从而轻而易举打败了第一代蛋儿子。然而姜大人丝毫不为所动,令其他三只魅障得以生还,实力不容小觑。我一时间绞尽脑汁,也未想出解决的好办法,原本指望种猪能扭转乾坤,谁料想在关键时刻昏迷了!我只好望望在结界中的小罗子,好歹跟了壬长生几年,应该也学到一些看家本事的。

“孟婆,束手就擒吧!”姜大人气势正旺,话语间豪情万丈,仿佛真的要与七哥哥平分天下一般,“它一个小道士,成不了你救命的稻草。大家相识几百年,我真的不想太为难你,自动自觉的过来吧!”

“不要跟我谈交情,我跟你这种怪物没有交情可谈,但是,交易还是可以商量一下。”我权衡再三,打败它们的机会太渺茫了。

“什么条件?说来听听!”它似笑非笑的小人嘴脸十分欠揍。我告诫自己要保持冷静,不是打不过它吗?不冷静能怎么办?“今天我心情不好,不想跟你们打了,但想会会你们的怪兽魔头七哥哥。所以,你们带路吧!他们两个一个昏迷,一个嘴巴琐碎,带着不方便,就不必劳烦你们了。”

“哈哈!这个道士,”它指着小罗子,“嘴巴确实让我有点倒胃口,可以置之不理。至于那个人嘛,好像身上下有诛杀我们的病毒,我要带他回去,做个解剖,取些样本化验一下。你放心,我不会要他的性命的。”

当我三岁小孩呢!对它们有威胁的东西还能留着?“我开出的条件,便是我的底线,没得商量。”

它不可一世地答道:“孟婆,你现在是瓮中之鳖,跟我谈条件,不觉得有点可笑吗?”

我不由得温婉地笑了,“我孟婆从来不跟禽兽不如的东西说笑。这条件,你依得也依,不依也得依。”

“凭什么?”它居高临下的气势,与昔日的姜大人判若两鬼。

“就凭你想要的是活的孟婆。”说完,我幻出一把极薄极利的地狱破晓刀,故意晃动一下刀身,让冰冷的寒光直刺它的眼底。它不由自主的扭头闭上眼睛。

我用锋利的刀刃削着指甲,眼睛的余光中,看到了它的愤恨与无奈。我暗自一笑,要的就是这样的效果,“小罗子,快带种猪离开这里。”

“不,丢下一个女人孤身奋战,我罗湘宁做不到。”

我厉色道:“既然是我奈何庄的百姓,岂有不听命令的道理,赶快带着他走,别妨碍了我。”说罢,朝它使了个不易察觉的眼色,“还不快走?”

它是何其聪明的魅?哪会读不懂我的意思?“既然大人拿官级来压制小的,我只有从命了。大人珍重!”

我没有答话,也没有转身,我担心一个细微的动作,它又不肯离去。

“孟大人,请吧!”姜大人皮笑肉不笑。

我大摇大摆走过去。它扔了条胳臂粗的绳索,命秦江南将我绑起来。

秦江南望着潘准,把绳索递了过去,“潘老弟,这种事我做不来,还是你来做吧!”

哼!真看不出来,男人也有婆婆妈妈的时候。无聊的禽兽后裔,跟人类生活了一段时间,居然学会了惺惺作态!我轻蔑地别过头去。

潘准迟疑一下,面无表情接过绳索,缓缓向我逼近。它的眼睛进砂子了吗?对我一眨一眨的,还是突然抽风了?莫不是在人间呆久了,染上了羊癫疯之类的吧?还是小心为妙。

“把手伸出来!”它直视我的眼睛,轻轻说道,像是要传达某种意思给我。

一旁的秦江南却无缘无故着急起来,“潘老弟,别犯傻!”

姜大人大惊,“潘四号,你要干什么?你敢杀她,七哥哥饶不了你!还不快把她绑起来?”

赠我翡翠玉镯时所说的“有缘再见”,便是提示要杀我的意思?我孟婆怎么可能死在你一个蛋儿子手里?我怒目圆瞪,执起地狱破晓刀,飞快的扎向它。它没有半分要躲的意思,任由刀锋扎进它宽厚的肩膀。

良久,乌黑的血渗了出来,与黑色的制服交融在一起,无法分辨。它却微笑地注视我,没有一丝恶意,刹那间,我好似掉进了它的眼神里,这眼神,如此熟悉!我按住胸口,后退一步。

它走上前来,突然握住我的手,“走,我带你离开这里。”

是的,我没有读错,它的眼神,是含情默默,是无尽的温柔,一如陆判哥哥。短短的一句话,恍如三月的不寒不燥的阳光,带着淡淡的花香,从身上洒进心底,像被夫君捧进了手心里,我无法抗拒。

姜大人从禽兽变成了暴躁的狮子,怒不可遏的咆哮,“潘四号,你疯了!你知不知道你在做什么?”

潘准优雅的转身,“姜大人,我记得,我是从一只蛋壳里爬出来的,它们说,我的母体叫潘准,我叫潘准四号。可是,我没见过潘准,但它是跟着阴王麻仙姑出生入死,创建地府的大英雄。因为它的叛变,惨死在孟婆手中。”

它看似有些伤感,不知道是为了母体的叛变,还是为了母体的惨死。我解释说:“不错,潘准是叛变了,但它在死前潘然醒悟,为了赎罪,它选择了自杀,在我看来,它的一生,轰轰烈烈。”

它大概释然了,笑了笑,接着说道:“从一出生,我便被七哥哥送到人间生活,久而久之,我身上带有的是人性,是他们的善良,他们的温暖,他们的勤劳,又带了些八卦、小市侩的可爱。我很喜欢他们,也喜欢把自己当人,所以,我给自己取名叫高峻。某一天,我发现,自己只有他们的外表,没有他们的情感。因此,我一直努力学习,如何去爱。期盼有一天,我能心意的用一生去爱一个值得我去爱的女子,也期盼我的一生一世能被这个女子爱。”

“放屁!”姜大人吼道:“你一个从蛋壳里蹦出来的玩意儿,居然好意思谈爱?”

我认为潘准言之有理,只要是有生命的东西,谁不渴望爱与被爱?

潘准没有理会姜大人的忍无可忍,继续说:“后来,我发现一件很奇怪的事情,我亲手打制的缅甸纯天然翡翠玉镯无人问津,仅管小翠很努力地向顾客推荐,大家却像看到臭不可闻的垃圾似的,不愿意多看一眼。直到那天,她一眼相中。而我看到她,也是莫名的喜欢上了。”

原来如此!一瞬间,我不想告诉它那只玉镯,是买来准备送给王妃西施的了。“那只镯子实在太漂亮了,我都舍不得戴。”

“你个蠢货!”姜大人气得跳脚,“她是孟婆,你们之间不可能的!等我禀明了七哥哥,看他怎么收拾你!”

“既然爱了,就用心去爱,用命去爱,管他可不可能呢?哪怕七哥哥站在我面前,我也会这么坚持。”

“孟婆跟陆判有私情,地府举府上下无魅不知、无魅不晓,是人们饭余茶后的美谈,你你心怎么就这么大呢?”姜大人气急败坏。

“我爱她,是我的权利,她爱不爱我,是她的权利。”潘准说得无怨无悔,“刚刚我听那个人唤你岑儿,应该你的小名就叫岑儿吧?好别致的名字!岑儿,我们走!”它握着我的手向出口飘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