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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二十四章(1 / 2)


原因是什么,原因就是你还没摸清楚别人的路数。知己知彼,百战百胜。古人诚不我欺也。

午餐后,大家也没有回房休息。开始准备装备物质,半个小时后,连同刘知远的私人保镖,和那个外表粗狂的男导游,我们全副武装的七个人,七匹马,浩浩荡荡向山里开去——

进山路上,导游走最前,刘知远一行人紧跟导游之后,我们断后。开始的路比较宽,我和琳琳并驾齐驱——

琳琳会骑马,而且骑术还不错,在公司里不忙的情况下,琳琳会经常去青草湖赛马场骑马。

我转脸看着她说:“琳琳,你骑马的样子,让我只想到一个字——帅!”

刘琳琳嗔我一眼说:“帅是形容男人的。”

“那就四个字——”我笑道,“英姿飒爽!”

“这个还差不多。”她朝我俏皮一笑说。

“对了,”我看着她,低声道,“什么时候把那把普德莱拿出来?——”我的意思是说送给刘知远。

琳琳竖起一根食指,夸张地竖在唇边,对我嘘了一声——

然后她朝我俏皮眨了眨眼睛,压低声音说:“这个,我们要见机行事,不能明目张胆地行贿,要做得自然而然。”

我低声说:“那难度系数很高的。”

“是呀,”她点头,抬脸看了看前面刘知远一行人,转脸对我低声说,“所以,此次狩猎之行,是对我们智慧与勇气的双重严峻考验!”

她说这话时,表情并不是很严峻,还带着一丝孩子般的俏皮感,但我知道她的话说得一点也不夸张。这的确是对我们的严峻考验!

我已经知道了,我们要在山上呆上差不多两天,也就是说我们今晚要在山里过夜。而且我对琳琳为何唯独挑我陪她进山的原因,似乎也有所领悟了。刘知远是个儒商,学识渊博,好舞文弄墨,还能赋诗写词,而我出身中文系,对诗词歌赋也耳熟能详。

我猜想琳琳就是因为这个才唯独让我陪她进山的,如果我能跟刘知远打成一片,如果我能获得刘知远的好感,也意味着琳琳、思美广告获得了他的好感。如此一来,刘知远就会对琳琳和思美广告产生好感。思美就很有希望得到伊力源的年度广告大单。

不能说绝对就能拿到伊力源的年度广告大单,因为这世上没有绝对的事情,商场险恶,不到亲手拿到合同那天,一切随时都可能有变数发生。但至少得到的希望大了很多。

当然,这只是我的猜测。仅仅是猜测,因为如果这个事实成立的话,琳琳这次的赌注就下得太大了!她对我的了解毕竟还很有限,她怎么就那么肯定我一定能博得刘知远的好感呢?——

就凭上次丽人商场的夏季推广创意案?她据此就可以断定我是个极富文才的人?那只是一份广告创意,并不能代表一个人的文才,很显然,只有文才出众的人,才更容易接近刘知远,也才更有可能博得他的好感。

虽然我自觉文才还不赖,以前我的梦想就是成为一名作家,在校读书期间,我也发表了一些现代诗、散文,还有几个两三千字的短篇小说。后来因为深深地意识到,如今这个社会文学不景气,要当一个作家就得饿肚子,于是才转行投入广告圈,成为一名广告文案。

可是,这些事儿我都没向琳琳讲过,她怎么就能确定我有文才呢?她怎么就能确定我一定就能投刘知远的所好呢?——

队伍前头刘知远爽朗的笑声将我从思绪里扯了出来,从笑声里可以辨出他的热情十分高涨。我注意听着他和叶青云、钟楚南的谈话内容,他们在谈男人们的话题,他们在谈枪——

刘知远用一种炫耀的语调大声道:“楚南,我告诉你,有相当一部分美国人认为,拥有一支PARKER(雷明顿式双管猎枪),不仅使拥有一支制造精美的猎枪,还是进入高贵阶层的通行证。不瞒你说,我得到这款猎枪可是美国最受吹捧的猎枪之一。”

我和琳琳出发之前,已经见过刘知远的猎枪了,跟林啸天的猎枪是同一个品牌,美国的雷明顿式猎枪,只是款式不同而已。看来雷明顿式双管猎枪不仅深受美国人的喜爱,也深受中国富豪们的青睐啊!

“那是,那是,”钟楚南笑着应道,“好马配好鞍,好枪当然应该配好枪手,像董事长这样的神枪手,理应配世上最好的枪,这是必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