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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1(戈德诺夫篇)(1 / 2)



风纪班成员生平:亚历克山大•戈德诺夫



戈东诺夫是俄罗斯出身的刑警。 家系很复杂,据说有爱沙尼亚人、格鲁吉亚人等各种各样的血统,实际上谁也讲不太清楚。



他出生在被称为“列宁格勒”末代时期的圣彼得堡,由生活在苏维埃崩溃的混乱时期艰难度日的工人父母抚养长大。 由于还是个孩子,所以完全不记得那个时候的贫穷。和世界上大多数不幸的孩子一样,他认为“这很正常”。



直到现在,每当戈德诺夫在记录了非洲或塞玛尼世界中的人权践踏的节目中看到有人为那些可怜的孩子流泪时,他都会心想“不,也许他们本人并不会对自己的命运感到如此悲伤。”之类的。虽说他们的确很不幸,不过在他看来,首先应该尊重他们的人格和尊严。



但是如果这种想法被别人听到还是会生气的,所以他是不会说出来的。他的妻子也是这种类型,他也从不谈及这点(这就是男人的智慧)。



顺便一提,戈德诺夫也并不幸福。



小时候他是一个患有哮喘的病弱少年,每逢春季和秋季就会发作,痛苦难堪。可有效的吸入药在当时用卢布纸币是买不到的,他的母亲哭着说:“这样下去,这个孩子是活不过二十岁的。“每当听到这样的悲叹,戈德诺夫就会一边把自己裹在毛毯里,为了寻求冷空气,又得把头从窗户探出,喘息一整夜。



心想,也许正如母亲所说,自己真的活不长吧。



然而,不知是哪段遗传基因作祟,亚历克山大从十几岁的青少年时期开始,就被强烈的食欲和运动欲所侵袭,身体变得日益健壮,哮喘也在不知不觉中消失了。



不仅在学校体育课上成为了英雄,还通过摔跤、桑搏、拳击等健身运动成为了当地无人能敌的年轻人。



光是靠像圆木一样的肱二头肌和甜甜的微笑,就能把附近的女孩子们迷得神魂颠倒。



说起来就好像很得意忘形似的,但其实也并非如此。



即使变强了,亚历克山大仍然是个正义感很强的少年。



要说为什么的话,他小学时期是个软弱的孩子,经常成为校霸们欺凌的对象。在喜欢的女孩子面前被扒下内裤,被强迫亲吻脏兮兮的马桶。真是过分,为什么那些残渣们会以伤害别人为乐呢?戈德诺夫至今都无法理解。



有了强壮的身体后,虽然不会再遭受欺凌了,但他那颗嫉恶如仇的心,在这个少年时代就已扎下了深根。



他最喜欢的电影是阿诺•施瓦辛格主演的《红场特警(RED HEAT)》。



施瓦辛格饰演的莫斯科硬汉刑警伊凡·丹科被从母国俄罗斯送去美国。走入了腐败的美国社会芝加哥,与黑道犯罪组织为敌大显身手。



好帅!超酷!



虽然电影里俄语的发音很奇怪,但完全不介意!自己也想要成为丹科那样的男人!



据说,少年时代的施瓦辛格也是软弱无力,哮喘缠身的人。经过魔鬼般的训练之后,炼就了那一身完美的肌肉。



这是没有第二个人能做到的事情。



少年时代的亚历克山大将那部电影用DVD看了100遍。



可惜的是那个DVD也是盗版货,所以并没能沉浸在100%的正义感当中。



不管怎么说,戈德诺夫立志当警察是水到渠成的。



但这不是一条平坦的道路。



他原本所居住地区的警察并不是正义的使者,而是些行贿受赂的家伙。自己不想成为那样的人。怀着这样的迷茫,在高中毕业前列出的几条出路当中,他无奈地选择了参军。



就这样,戈德诺夫被调去了车臣。



在那个狼烟四起的地方,他经历了非常残酷的事情。



虽然每天都是不堪回首的日子,但当他晋升为下士时,又被调去了塞玛尼世界。



而那个金鼓连天的战场上,惨烈程度丝毫不亚于车臣,再加上屁股上中了毒箭,腿部还留下了一些旧伤。



虽说是伤,但对日常生活没有多大影响。



虽说如此,他依然比大多数同龄男子跑得更快,更持久。但他所属部队所要求的速度和耐力已经满足不了他了。



虽然还有成为训练所教官或机务工作者的出路,但那时的戈德诺夫已经完全厌倦了从军生活。



最终戈德诺夫决定从军队中退役,应征了加利亚安纳自治区的“安布罗斯计划”。



所谓“安布罗斯计划”是指:优先介绍在塞玛尼世界从军的士兵(原士兵)到自治区的执法机关(主要是警局)再就业的制度。不仅是美国人,所有国籍的从军者都是对象。主要理由是:如果是有在塞玛尼世界从军经验的人,应该可以维持新生的加利亚安纳自治区的治安,为地球人和塞玛尼人的和睦相处做出贡献。



这个项目的由来是这样的。



在塞玛尼世界的战争中,有一名叫安布罗斯的美军少尉不幸战死。



但少尉只是个消耗品。



对于任何军队而言,都不是什么稀罕事,但据说那位不幸少尉的父母是众议院议员之类的什么大人物。他们为儿子的死悲痛不已,并作为市民聚众闹事的后盾而引发暴乱,最终成立了这个项目。



戈德诺夫心想,如果自己的孩子死了会很伤心的话,就不要把他送去战场,但他在面试官面前却没有说出口(这就是男人的智慧)。



但不管怎么说,还是得感谢未曾谋面的安布罗斯少尉。



亚历克斯·戈德诺夫被圣特雷萨市警局所录用。这样一来,距离《红场特警》只有一步之遥了。



戈德诺夫轻松从学院毕业,制服警察的工作也顺利完成,之后又拼命学习成为了刑警。



哈拉秀(俄语:好极了)!



太棒了,这样一来我也是丹科了。



戈德诺夫当天开心得跳了起来,但结果他被分配到了12分局的盗窃科。



日复一日从事着打探工作。



很少遇见暴力事件。自己高价定制的沙漠之鹰(为模仿剧中名为“波德维林”的枪)也没机会出场。它又大又重,带在身上坐着的时候,击锤会把腰蹭得很疼。简直受够了。



尽管如此,戈德诺夫还是认真工作了好几年。



也取得了相当不错的成绩,检举捕获了好几个大规模的盗窃团伙。



戈德诺夫是个正经、乐观、有分寸的男人。



巨大的爱枪波德维林被锁在了自家的储物柜当中,取而代之的是更方便使用且价格实惠的史密斯&威森的九毫米手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