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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秦日初这辈子只爱过两个女人,其中一个就是那个美丽温婉的秦家大小姐秦嫣然。只可惜君生我未生,我生君已老。秦日初这次爱的太早,没了机会,硬生生的让爱擦肩而过。

  当年只是一个父母不祥的小孤儿秦日初在偶然一次孤儿院举办的慈善大会中因缘际会被当时秦家大佬秦言明看中,领回家当了义子。从此改变了他一生的命运,不管是唾手可得的权利金钱上还是后面举步维艰的爱情上。

  那年,衣衫褴褛的他看到了那个美丽温柔的大姐和那个活泼好动的二姐,童稚的心在那温柔的一笑后,孩子不甘的倔强与刚强纷纷化为乌有。或许那一刻后,或许在这个在他眼中并不算美好的世界上,所有的东西,都不再重要,重要的只是面前这个笑容美丽温婉的女孩,重要的只是他再也不能把她忘掉,再也不能。

  岁月荏苒,他一刀一刀的把那个清丽的女子牢牢的刻在心上。

  美丽的大姐有个很好听的名字,唤作嫣然。人说巧笑嫣然,他不知道是不是在形容这个女子的美好。那弯弯柳眉,娇俏菱唇,盈盈大眼,每分每秒,每寸每处都让他心动不已。

  嫣然并不像时下的千金大小姐一般,人前温柔善良,人后却是一脸鄙夷,看不起他的出生,觉得他生来贱狗,只能在别人的乞怜下苟延残喘。

  嫣然很美,心地也善良,对于这个陌生的弟弟,更是千般呵护,万般疼爱。她对他的好甚至已经超过了她自己的亲生妹妹,所以那个活泼玲珑的秦家二小姐秦姝贝偶尔也会蹙起眉头,喝着干醋,明明是我的亲生姐姐,为什么要对另外一个没有血缘的小弟那么疼爱的!

  听到妹妹柳眉微微皱起的不甘样,善良的嫣然每次都耐心的说着,这孩子,让我心疼!

  这孩子,让我心疼!

  这孩子,让我心疼!

  这几个字好像重石一般击中了秦日初那虽然幼小但是却是倍加成熟的心上。秦日初自己知道他从小就不是什么善良之辈,为了存活,他狠心把自己相交良好的好伙伴卖给人蛇集团,只为一个小小的面包;为了走出那黑暗肮脏的孤儿院,他不惜打晕了自己最好的好兄弟,然后把自己的档案袋“好巧”的送到了秦言明的面前。

  自小,他就知道,世界上什么也靠不住,只能依靠自己,所以他狠戾,他残忍,他设计别人,因为这所有的一切能让他餐餐有饱饭吃,能让他不再过着颠沛流离的贫困生活,能让他站在世界巅峰俯视着众人。

  所有曾经欺负他嘲笑他的人都只能伏在他的脚下,谄媚的轻吻着他的脚尖。

  他知道那不知名的父母空给他留下了一副唇红齿白的好皮相,他也知道往往这样的正太萝莉美少年是很容易博取众人的同情的。他不认为被别人同情是什么可耻的事情,是什么伤自尊的事,在这个世界上,当你什么都没有,连吃饭都要靠美色诱惑的条件下,那廉价的自尊心算什么。

  有的时候,同情反而可以看做利用的资本,让人放下心防,让人不知不觉的迷惑其中,让他得到他要的东西。

  但是在这个美丽甚至漂亮得有些高傲飘渺的少女面前,秦日初第一次觉得自己是被真心真意的关爱着,而不是像那些光鲜贵妇仅仅是为了体现她为数不多的善良与仁义。

  在那一刻,秦日初就发誓,终其一生,都要守护爱护面前那个谈笑滟滟的温柔女子。

  可是,秦日初毕竟太稚嫩了,在他还没强大得能够守护面前的女子时,女子已经不需要他的守护了,或者她从来就不需要他的守护。

  看着奢华舞池中翩翩起舞的那对璧人儿,秦日初发现眼有些干,心中酸涩,愤慨难当。

  这男人,这男人,凭什么要搂着自己的嫣然姐姐,凭什么?

  就凭那张花言巧语的嘴,还是那衣冠楚楚的外表,亦或是那光鲜背后所掩盖的罪恶与污垢的财富与势力?

  但是——

  当时幼小的秦日初能怎样呢,势单力薄又是寄人篱下,而且他要怎么说一个十二岁的稚嫩少年爱上了二十岁花样年华的美丽女人。所以,他只能眼睁睁的看着自己心爱的姐姐就那样的披着白婚纱,挽上旁边那个据说是青年才俊的男人——阮烨诚。

  秦日初想了,如果姐姐她幸福,如果那青年才俊真的能带给姐姐幸福,那什么,什么都无所谓了,真的什么都无所谓了!他自认为还是有这个风度的,在他的爱情观里,爱一个人不应该是强取豪夺反而应该是祝福她,成全她,让她飞得更高,翱翔得更远,远离伤害,逃离这豪门黑暗。

  可是——可是——

  那个该死的男人并没有好好的珍惜姐姐,反而让她一个人独守空房,抑郁而终。在知道自己心心念念的那个人产后大出血死掉的那一刻,这些年来,支撑他生存的信念一瞬间轰然倒塌。

  他依恋的,他爱慕的,他在乎的,他唯一在乎的,那个人,那个笑容滟滟的女人,死了,不在了,再也不会笑着摸着他的头,一脸宠溺了,再也不会眨着盈盈大眼,调皮可爱了。

  那晚,秦日初躲在嫣然的房间里,咬着那熟悉香味的被单,哭得撕心裂肺。

  阮烨诚,我要你死!阮烨诚,我要你死!阮烨诚,我秦日初要你死!要你死!我要亲手杀死那个男人,让他坠入无底深渊,再难自拔!!

  可惜上天并没有如他所愿,还没等自己强大起来的时候,却传来阮烨诚飞机失事的消息。在那场所谓的葬礼上,秦日初捏着拳,万分愤怒。怎么可能,阮烨诚怎么会死的,这么多年支撑自己活下去的动力在一夕之间就这样消失殆尽,这叫他还有什么希望和目的活在这个世界上。

  没有了在乎的人,没有了生存的动力,爱不起,连恨也不再。

  就在这个时候,秦日初遇见了他生命中第二个心爱的女人——延续了嫣然姐姐血脉的阮家小公主阮棉棉。看着那可爱的孩子目光呆滞的躲在那个冷峻青年的怀中,他的心突然尖锐一疼。对了,他怎么忘了,他曾经答应过嫣然姐姐,要好好照顾棉棉的,要好好照顾她拼死也要留下的宝贝,他怎么可能就这样消极堕落下去,他怎么可能丢下这孩子不管。

  摸了摸那个孩子肉呼呼的小脸,丝毫不管旁边那个冷峻青年莫名的敌意,秦日初决然离去。

  他要强大,他要有足够的力量后,再后来把这个宝贝带走!那时,这个宝贝会是他的,会是他的独一无二。

  于是,七年之后,他回来了,带着无比的坚信与希望回来了,但是他自以为是的爱情却是永远结束了,又或者它根本就没有开始过。

  秦日初承认,自己一开始是不停的在这个胖乎乎的女孩身上寻找嫣然的影子,甚至很多时候,包括情欲勃发时,眼中看到的都还是嫣然美丽的模样。

  叶轩辕说得对,如果不是因为嫣然,自己或许终其一生都不会再看这个孩子第二眼。

  可是,随着慢慢的接触,他还是爱上了这个软软绵绵,胆小又自卑的女孩子。只可惜,他醒悟得太晚,那个女孩子已经爱上别的男人了,心里身体都牢牢的烙上了那个男人的烙印,谁也无法抹杀掉,谁也无法再插入那明明是禁忌但是却是勇敢相爱的两人间。

  秦日初不止一次的想,如果当年他就带那个孩子离开,是不是就不会走到今时今日的地步了。如果,他不是一开始带着其他的心思接近这个女孩,不是因为那丝丝血脉而对女孩温柔,是不是自己还有机会得到她。

  但是——

  爱情容不得等待,那个时机,那个人,他都已经错过了,不再了。这次,他爱得太晚。迷失了。

  看了眼手中秦氏的财产转让书,秦日初把它随意的抛在一边。

  纵使现在他得到了心心念念的秦氏,但是内心深处却是升起一股不屑与悲凉,没有了那个女孩,他的一生是寂寞的吧!

  站在世界的巅峰,俯视着众人,却是没有欣赏那美好风景的心情,因为身边没有她,也没有她!

  也许,自己的一生做了太多的错事,所以老天在惩罚他惩罚他爱着的女人都会离开他。

  那,既然这样,就让他最后为自己所爱的女人做一件事吧!

  他知道那孩子怀了孕,却是因为心里压力太大,导致胎位不正身体虚弱,也许根本就等不到孩子出生就会香消玉殒。

  不,他不能允许这样的事情发生。嫣然的事情,嫣然的悲剧不能再棉棉身上重演,绝对不能!

  秦言明不是要那孩子嫁给自己么,不是害怕叶轩辕会夺得秦家的家产么,那就如他所愿,办一场无所谓的婚礼好了!他只说结婚,但是他不知道世界上还有离婚一说么?真是聪明一世,糊涂一时!

  阮烨诚和秦姝贝的死不是一直是缠着棉棉噩梦的罪魁祸首么,那么稍稍的扭曲一下事实,不就行了!阮烨诚强取豪夺的爱也好,秦姝贝无奈痛苦的恨也罢,谁也不能伤害这孩子,谁也不能!

  要知道,伪造一封已经烂成灰的人的遗书,这对他,对凌晟,简直是小菜一碟。

  阮烨诚算什么,秦姝贝算什么,秦言明又算什么!只要棉棉可以幸福,他可以遇神杀神,遇鬼杀鬼!

  只要棉棉能幸福!

  是啊,只要棉棉能幸福!

  “少爷,解药送过去了。”管家推开书房半掩的门,再看到窗前静默的男子后,毕恭毕敬的回复道。

  男子闻言,转过身,赫然是凌家的当家凌晟凌公子。

  见到自家管家,凌晟挑了挑额前挑染的银发,有些莫名的问道:“我挑染的银发好看么?”

  管家低眉顺眼,见惯不惯,“少爷的头发不管染成什么样都好看。只是……”

  “只是什么?”凌晟搭了搭额前飘逸的发丝,有些好奇的看着面前恭敬的老仆人。

  管家犹豫了片刻,瞄了眼自家美丽非凡的主子,然后开口说道:“只是银发让人感觉不吉利。感觉是……感觉是断情,好像在昭示着要断掉那永远不可能的感情!”

  凌晟抚着发丝的手一顿,好半天才垂下眸子,轻轻笑出声,“断情么?还是永远不可能的感情么?果然么?”似在自言自语良久后,凌晟终于不耐烦的挥手,“好了,你下去吧!”

  管家微微颔首,然后听话的退出门去。

  门里,凌晟抚着自己柔软发丝的手指突然狠力一抓,一缕银丝飘然落下, “断情么?哈哈哈……居然是断情?居然是断情!”

  丝丝银发坠落,头皮隐隐生疼,但是他不在乎。凌晟自己不在乎,也没有别人在乎,没有,没有!

  好半天,凌晟才停了暴虐的动作,跌倒在地板上,撑着脑袋大笑出声:“哈哈哈……棉花糖,你究竟是哪种女人,居然让我战无不胜的凌家公子如此对你如此的恋恋不忘,如此的迷恋不已。”

  柔媚的声音在此时却是略显凄厉的回荡在空旷的室内,没人回答,很安静,安静得只听见心脏在跳,心儿在痛。

  ****可怜的凌晟分界线****

  凌晟出生在黑道凌家,那个吃人不吐骨头的黑道凌家。

  从小,凌晟就是刀山里来,火海中去中长大的。小的时候,凌家老大还在怀疑这个长得比一般的小女孩还要秀色几分的男孩子能担当起这么沉重的杀戮么?可是在那个年仅六岁的男孩眼睛也不眨的抽刀刺死自己一直豢养疼爱的宠物狗时,凌家老大放心了。

  这个孩子,够狠,生来就是干这一行的料!

  后来,随着时间的流逝,也随着凌晟手上的鲜血越来越多时,这个漂亮的男孩脸上的笑容也就越来越灿烂。

  就在这个时候,他遇到了同样杀人不眨眼的冷酷少年叶轩辕。

  那个时候,叶轩辕为了提高自己的能力,加入了凌家的试炼堂。作为试炼堂的少主人和上一代的存活的老大,凌晟很清楚,那里面的残忍与嗜血。加入试炼堂的男人,不管你是尊贵的天皇子孙,还是卑贱的平民子弟,在这里都会得到一视同仁的对待。

  适者生存,这是试炼堂的规定。

  每年,试炼堂都会招进叁百个人,但是到最后能留下来的都只有十个人。在这里,不论是杀与被杀,都是合法的。在这里,没有感情,没有怜惜,只有杀戮与鲜血。

  见到叶轩辕的时候,凌晟正坐在高高的看台上,看着那个冷峻的少年漠然的把刀子刺进昨晚还睡在他身边的伙伴,温热的鲜血就那样迸溅在少年刀雕斧刻的俊脸上,格外的妖媚,格外的令人迷恋,令人不能再忘怀。

  凌晟想到这里,不由得轻轻一笑。

  这个男人,是同路货色。够血腥,够无情,够做他凌晟的朋友。

  像一只野性的猎豹,残忍又冷漠的杀死周围的猎物。凌晟突然有些感兴趣,这样的男人会一如既往的野性,一如既往的令人刮目相看么?

  再次见到这个冷峻少年居然是在大学的宿舍里。这是缘分么,这个一星期前还鲜血淋漓的站在铁笼子的少年现在已经换上了一副温文尔雅的乖学生的模样,认真坐在椅子上看着书。

  那一刻,凌晟听见自己笑了,而且笑得很妖媚,虽然他最讨厌自己妖媚的笑声。

  我是凌家的当家凌晟,很高兴见到你!

  那人在听到凌家当家四个字也只是漠然的抬了抬眼皮。

  叶轩辕。

  这就是两人的正式相遇了。

  慢慢的,随着两人的熟稔程度慢慢的变高,凌晟也逐渐知道了叶轩辕的一些事。

  包括他在设计整死自己的亲生父亲,包括他在床上和自己的义母温柔缠绵,但是背过身却是一脸的不耐加鄙夷,还包括,他有个软软绵绵的同父异母的可爱妹妹。

  凌老大曾经说过,凌晟外表上是一只温柔无害的美丽小羔羊,从本质上却是一只防备心杀戮心并重的狼。这样的一类人,是不会轻易的相信任何人的。所以对待叶轩辕,他也只是存着欣赏与探试的目的慢慢的和其周旋,但是他却怎么也不会知道他未来的一生都会因为一个女人,不计代价不计后果的帮助这个男人。

  只因为,他是她的凌晟哥哥,只当作哥哥喜欢的凌晟哥哥。

  也许,曾经的凌晟还对自己居然爱上了一只胖乎乎的棉花糖暗自唾弃兼不信,但是在后来那朵棉花糖奋然扑到冷峻男人怀中时,心中那一瞬间的嗜杀与酸意,让他再也不能忽视,让他再也不能不管心里的那份深情,永远没有结局的感情。

  那一刻,他终于想明白了。

  为什么,自己可以不计代价的帮助叶轩辕,为什么他可以完全信赖一只嗜血残忍的豹子,为什么他见到那可爱的棉花糖脸上的笑容时会心神荡漾,为什么看到那女孩大眼含泪的模样会心生疼痛与不安,为什么当年自己要鬼使神差的倾身一吻。

  呵呵,那个女孩不知道吧。她的初吻不是给了她心爱的大哥,而是被自己卑劣的偷走了。

  那年,看着睡在自己车上笑容甜美的孩子,凌晟做了一个他当时怎么也不能理解的动作。

  他俯下身子,凑到那红嫩的嘴儿上,轻轻的一吻。然后像触电般的,立即逃开。

  看着胯下高高竖起的坚挺,凌晟罕见的冷静全部被抛到九霄云外。

  自己居然对一个不满十岁的孩子动了情欲。

  只是,当时的他把原因归咎于好久没有到梦幻时代找那些可爱的小猫咪了。

  只是……

  只是……

  直到现在,那个女孩已经有了别人的孩子,心心念念牵牵绊绊的永远是那个人。那一天那一刻,夕阳下的美丽容颜与那蜻蜓般的一吻,却是永远停在了自己的内心深处。

  那美丽的容颜,那甜美的笑颜,那是永远无法开口的爱恋。

  那俊逸飘渺的两人,那轻触的一吻,那也是不能说的秘密。

  叶轩辕轻松的抱着哭累得已经睡着的女孩子回到家中。

  看着怀中晶莹剔透的人儿,粉嫩的脸颊上还残留着未干的泪迹,长长的睫毛排排垂着,尖末处还挂着许许泪滴,愈发的惹人怜爱了。见状,叶轩辕叹息一声,轻轻的俯下身子一吻。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宝贝怀了孕,脾气很容易焦躁和不安,所以这么容易掉眼泪。或者是因为知道了自己一直渴望的原谅和亲情一直在身边,所以她放下了身上所有的负担与承压,大哭一场,会是美好的明天。